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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梅调一词最早见于光绪五年(1879年)十月十四日《申报》的一则报道:“皖省北关外,每年有演唱黄梅调小戏者,一个班有二十余人,并无新奇足以动人耳目,惟正戏后总有一、二出小戏,花旦、小丑演出百般丑态……”
报道中所称皖省北关外演出“黄梅调”的戏班,规模达二十余人,并非当时常见的草台小班,而应属安庆本地较为正规的徽班社。据陆洪非《黄梅戏老艺人见闻录》等资料记载,约光绪中期(1890年左右)建班的黄梅戏老艺人蔡仲贤(1865–1942)所组班社仅七八人,规模远小于前述徽班。
报道中称其“并无新奇足以动人耳目,惟正戏后总有一、二出小戏,花旦、小丑演出百般丑态”,其实这也符合徽班的演出特点。徽班演出往往分为“正戏”与“小戏”,后者多具滑稽或生活化色彩,甚至带有俚俗内容,常在正戏之后演出,以调节气氛。
展开剩余79%1935年7月18日上海《申报》所刊《小戏所表现的世界》一文指出:“平剧、徽剧中是有的,乡下特别称这类为小戏……正戏是给神看的,小戏倒正是给人看的。”显示出小戏在民间更受欢迎。1927年9月21日上海《时事新报》的《谈徽剧》亦载:“徽班排戏,则有正码副码之分……副码戏剧目,大概为《小上坟》《补缸》《乌龙院》《红梅阁》等。”此类小戏中,《补缸》等剧目亦见于黄梅戏传统小戏中,反映了两者之间的剧目交流。
另据1934年5月19日《东海日报》所刊《关于徽班》一文,徽班每场演出剧目排列有序,“自第一至第五齣叫做正戏……第六七齣叫小戏,多戏滑稽或描写性欲的。”1940年3月20日北京《实报》亦载《徽剧的送客戏》称:“徽剧里面,最后一齣戏,叫做‘送客戏’”,常演《补缸》《种麦》《新八齣》《小放牛》等小戏。”这些“送客戏”在黄梅戏中亦有对应版本。
上述关于“徽班”的文章,均列出徽班演出正戏之后必须演出小戏,这种习俗与光绪五年“皖省北关外”戏班演出“惟正戏后总有一、二出小戏”习俗相同。也佐证了“皖省北关外”戏班即为当地徽班。
在剧目方面,黄梅戏大量小戏剧目与徽班小戏相同,如《补缸》《新八折》《小放牛》《买胭脂》《借妻》《思凡》《戏凤》《王婆骂鸡》《瞎子捉奸》《点大麦》《老少换妻》《十八扯》《送亲演礼》《打纸牌》等,其中多出曾被清末官方列为“淫戏”而加以禁止。
光绪十年(1884)四月十六日《申报》所载《奸盗宜防》一文提到,赴扬州演出的“安庆道友”所组成的花鼓戏班亦不过十余人,说明当时已有安庆徽班转行专演花鼓戏的情况。
至光绪十八年(1892),“黄梅调”小戏逐渐与徽班大戏分途发展。当年4月24日《申报》刊《皖公山色》称:“有一种小戏曰黄梅调,装点云情雨意,妖治之状,淫糜之音,最足坏人心术……城厢内外,到处开台。”反映其演出已引起官方注意并屡遭查禁。
民国时期,相关记载更为丰富。1938年程演生所著《皖优谱》指出:“今皖上各地乡村中,江以南亦有之,有所谓草台小戏者,所唱皆黄梅调……他省无此戏也。”1940年2月22日《安庆新报》刊有“皖戏”广告,日场及夜场演出《蓝桥汲水》《双合镜》《钓蛤蟆》等剧,演员包括王少舫、丁永泉等黄梅戏名家。尽管“皖戏”已在戏园正式演出,怀宁县政府仍多次发布禁令,斥其为“黄梅小剧”“黄梅小戏”。
1946年6月28日《宿松日报》刊载《徽剧社抵县,将作短期表演》称“本省徽班”来演,实则演员多为黄梅戏艺人。同年12月26日上海《大公报》所载《戏剧在安庆》一文辨析指出:“京剧在安庆上了断头台以后,起而代之的是‘徽剧’,其实它的真讳叫作‘黄梅调’——也就是花鼓淫戏……”清晰表明所谓“徽剧”实为黄梅戏。
1949年12月2日《安庆新闻》报道剧协筹委会会议,提及“话剧、京剧、徽剧”三类代表;同月31日该报刊发《安庆市新年公演表》,民众剧团演《小放牛》、安庆剧团演《三字经》,均注明为“徽剧”。1951年《皖北文艺》第二期所载《活跃在南阳区的农村业余剧团》亦提到群众通过学习“徽剧(即黄梅调)”演出,反映出在安庆的官方和民间语境中,“徽剧”一词仍常被用作黄梅戏的代称。
“黄梅调”之名源于怀宁黄梅山一带。因明末戏曲家阮自华(被誉为“皖江戏曲鼻祖”)曾于该地建“石镜山庄”“黄梅庵”“石濑阁”,不仅引昆曲入安庆,更将昆曲与青阳腔及俗曲结合,形成“徽调”。阮氏还排演“小戏”“灯戏”等,积极推动戏曲活动,安庆民间渐以徽班小戏为“黄梅调”。阮自华于明万历三十一年(1603)中秋在福州乌石山邻霄台举办“梨园大会”,被后世黄梅戏艺人尊为祖师,并沿袭中秋祭拜之俗(旧时黄梅戏艺人确有八月十五拜“老郎”的习俗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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